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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小张的房屋被拆迁,小张夫妻及小张父母均系拆迁安置人员。三年后,老张夫妻俩和四个子女签订了协议一份,载明在拆迁过程中老张夫妻俩靠二儿子小张补方购买安置房时协商一致:小张出全资购买一小套房给父母居住(含车库),小张享有该小套房屋产权,在父母居住期间,小张不得干涉。父母在生活困难时,所有子女共同承担。父母享有小套房屋永久居住权,拆迁空方归小张所有。随后,小张购买了拆迁安置房两套,其中小套房屋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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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施某、刘某至某售楼处买房,并明确提出倾向于购买三房的户型。销售带二人看了119平方米3间卧室户型的样板房,并称如果购买一楼的房屋,只有厨房和餐厅比样板房小一点,其它都一样,未详细介绍其它户型区别。后来,施某、刘某决定购买该小区一楼的某间房屋。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房屋总价和交房日期,但对户型情况无具体约定,合同所附平面图也未注明各房间功能。合同签订后,二人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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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向A银行借得贷款500万元,乙、丙两公司为此债务提供共同连带保证担保,并约定各自分担一半份额且可相互追偿。贷款本息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A银行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偿还尚欠贷款本息,乙、丙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乙公司在A银行起诉之前进入破产程序,此后法院裁定乙公司重整,重整计划业已执行完毕,A银行未申报债权,从而未参与重整程序,而现有证据无从证明A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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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因小孩上学、规避税金、祖辈赠予等情况,子女在未成年之际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店铺、现金、存单、基金等财产的情况已屡见不鲜,而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代管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继而出现或出于提高生活质量、或改善子女教育环境、或者谋求自身职业发展等目的,抵押子女财产的行为,那父母抵押未成年子女房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如果不是必然有效那么如何认定效力,这些问题的出现值得我们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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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A公司竞得一幢房屋承租权但尚未与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前与陈某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协议,约定拟将部分房屋转租陈某用于经营,陈某于意向协议签订后3日内向A公司支付定金5万元,并约定待A公司完成与产权方相关手续后5日内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陈某依据协议支付了定金5万元。几天后,A公司向陈某发送签约通知,陈某认为A公司并未能提供与产权方签订的租赁协议,要求完成与产权方相关手续后签署协议。A公司告知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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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丽和张明是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明,后因为感情不和在2016年协议离婚,张明在离婚协议中承诺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拆迁安置房留给张小明,等到可以办理产权证时就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2020年,张明却把这套房子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并于同年8月以40万的价格卖给了刘梅完成了过户登记。王丽得知后,立即在9月将前夫张明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张明和刘梅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张明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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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那么非村集体组织成员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近日,如皋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贺某夫妇远离老家来南通打工多年,想着就在这儿安家落户。今年某天,贺某偶然在朋友圈中看到一户人家的农村自建房屋要卖,立即赶去看房子,房子位置交通便利,贺某一看就心动了,当即和李某谈妥价格等买卖事宜,并写了便条支付了定金。没过几天,贺某与朋友闲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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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1年5月27日,被告刘某让其朋友冯某某从本市某汽车租赁行承租了一辆宝马牌汽车,并签订了租赁协议,后宝马车交由刘某某使用。2021年7月17日,被告刘某某驾驶该车与原告卫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载袁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卫某某、袁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某逃逸。同年8月16日,启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认定由刘某某承担全责任,卫某某、袁某某无责。经查,刘某某在事故发生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