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可见,牙若出了问题不仅很难受,治起来也不容易。但有的人图方便、图省钱,不去正规医院治疗,而是病急乱投医,这就给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竟然用泡脚粉冒充治疗牙疼的中药包,从中牟取暴利。
泡脚粉披上“马甲”秒变治牙“良药”
患有牙龈萎缩的秦某在浏览互联网时偶然看到一则“老中医治疗牙疾”的宣传信息,治病心切的他按照广告上的号码添加了微信,并购买了“老中医”的“独门配方”,再按照要求使用。但用了一段时间,不仅丝毫没有好转,甚至出现了牙齿红肿等迹象。
原来,秦某在网上找的这个“老中医”就是本案被告人徐某。2017年以来,徐某从事正规销售泡脚粉的职业,并通过网店和微信联系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一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人吴某,以每包0.25元的价格购入泡脚粉包。但泡脚粉微薄的利润远不能满足徐某,所以自2018年下半年起,徐某就走上另一条“生财之道”。他从网上购买含“中药袋”字样的黄色纸包装袋及硬纸快递包装盒,将每20包泡脚粉包装成一袋作为一个疗程,冒充治疗牙周病、牙龈萎缩等牙齿疾病的药品,先后以每个疗程1680元、1880元、1980元、2180元或其他活动优惠价格进行销售。
头顶“老中医”光环照“剧本”看病
为拓宽销售渠道,徐某委托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推广广告,在广告内容中添加虚构的“老中医”头像等身份信息,治疗牙齿疾病话术介绍以及用于销售假药的微信账号。徐某利用“老中医”身份,谎称需要患者通过微信上传牙齿疾病的自拍照片和视频用于医疗诊治,再虚构浸泡含服的治疗方法,编造虚假的牙齿病情诊断结果,以坚持用药能治愈为由,向各地患者销售假药,并安排一快递网点分装后发货。
自2020年5月起,在“业绩”逐渐上升的情况下,徐某雇佣章某为网络销售客服,并将自己整理的一些话术发给章某,让她在和微信号中的顾客交流时同样以一名老中医的口吻照着话术说话,并每月将销售订单统计信息发给自己安排发货。
难掩假药之实跌落“神坛”
销售过程中,不时有被害患者向徐某、章某反馈药物没有效果,徐某、章某即提出继续用药,加强剂量。当患者询问行医资质或场所时,二人答复以前的老中医均没有资质或发送不同地点的医馆定位。无独有偶,在秦某发现用药后牙齿红肿的同时,王某发现用药后胃胀,医院就诊为幽门螺杆菌超标,廖某发现用药后牙龈出血,刘某发现用药后牙齿松动且疼痛等等。最终,众多患者在产生不良反应后向有关机关报案。徐某、章某二人将“泡脚粉”冒充治牙“良药”在网上销售的犯罪行为就此浮出水面,徐某的涉案金额高达2340万余元,章某涉案金额为770万余元,非法获利47万余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章某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章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同时支持检察机关提出支付三倍赔偿款、在国家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本案采用“刑事+公益”一体化的审判方式,一方面对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实施“最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引导从业者敬畏法律,合法合规经营。该案承办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不能轻信偏方,否则很容易上当受骗,甚至延误病情。
来源: 江苏法院网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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