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弈成律师事务所 王安琦
大家常都听说股权和质押这两个词。股权质押又是什么意思呢?股权质押又称为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在我国,能够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股权质押是现代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和生活中常见的“抵押”有什么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例如,房产或者土地等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例如,股权、基金份额、金融票证等等。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关于股权质押有哪些手续呢?
股权质押是要式行为,已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质押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决和变更登记。股权质押的内部表决程序是:质权人是公司其他股东的,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质权人是公司以外的人:1.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因为股权质押的实质是股权对外转让,从《民法典》和《公司法》规定的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所以需履行股权对外转让的相关手续。在履行完公司内部程序之后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的优势有哪些?
股权质押对于企业的融资,缓解资金压力确是具备比贷款程序更简便,时间更快的一些显著优势;股权质押还具有方式灵活,不稀释股权,在股权质押期间,除转让股权和收取红利受到一定限制外,出资人仍然享有股东与出资人的地位,股东权利基本不受影响。但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要注意完善相关的内部程序以及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股权质押会有风险吗?
股权质押的风险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质押合同无效的风险。如果双方对质押股权先设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因为该规定违反《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的禁止抵押权人直接根据约定享有抵押财产的所有权。2.质押方的对公司控制权的风险。股权质押本身不会转移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但是,当股价变低的时候,如果质押股权的股东没有资金及时赎回或补仓,质权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往往会卖出股票,这样就会导致股东丧失对质押股份的控制,从而转移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3.质权人可能无优先受偿权的风险。股权质押未经登记,质权人对涉案股权并无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质权自证券登记计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即使质押合同成立且有效,但因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质权人未取得质权,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