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和诽谤罪都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同属侵害他人名誉权、人格尊严的犯罪,且均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它们的核心区别在于侵害名誉权的手段和内容是否涉及"捏造事实"。
侮辱罪
核心特征:使用暴力、言辞、文字、图像等侮辱性方式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其内容未必是虚假的,甚至可能是真实的隐私,但以侮辱的方式公开。
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 客观要件:
(1)行为方式:表现为"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暴力侮辱:如当众扒光衣服、强迫吃污秽物、强行涂抹等。
其他方法:主要指非暴力的言行,如在公共场所、网络平台上用言辞、文字、图片、视频进行辱骂、嘲讽、丑化。
(2)公然性: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即能为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包括通过网络)所见所闻。
(3)情节严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多次侮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3.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关键点:侮辱的核心在于"贬损",内容真假不是重点。例如,公开传播他人真实的生理缺陷并进行嘲弄,可能构成侮辱。
诽谤罪
核心特征:通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来损害他人名誉。内容的虚假性是本罪的本质。
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 客观要件:
(1)行为方式:表现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捏造: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
散布:向不特定人或多数人传播,包括口头、书面、网络等方式。
(2)情节严重:同样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司法解释,点击、浏览、转发次数达到一定标准,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或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等,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3.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
4.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事实并有意散布以损害他人名誉。
关键点:诽谤的核心在于"虚假陈述"。如果传播的内容基本属实,即使有损名誉,一般也不构成诽谤罪(但可能构成侮辱或承担民事责任)。
侮辱罪与诽谤罪的核心区别对比
|
维度 |
侮辱罪 |
诽谤罪 |
|
核心行为 |
公然进行侮辱、贬损 |
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 |
|
内容真实性 |
不要求虚假,可能基于真实情况或隐私进行侮辱。 |
必须虚假,是凭空捏造或严重歪曲的事实。 |
|
主要手段 |
暴力、辱骂、丑化图像、猥亵动作等。 |
编造并传播虚假故事、信息 |
|
攻击焦点 |
攻击对方的人格、尊严、外表等,偏重情感羞辱。 |
攻击对方的品德、信誉、社会评价,偏重事实诬蔑。 |
|
逻辑关系 |
"你是个可耻/丑陋的人。"(进行价值否定) |
"你做了某件坏事(虚假的),所以你可耻。"(用假事实推导出否定) |
举例说明
典型侮辱:
甲因纠纷,在小区公告栏张贴乙的照片,并在其面部画上猪头,写上"无耻贱人"。
丙在直播中连麦辱骂丁,使用大量污言秽语。
特点:直接贬损,未编造新事实。
典型诽谤:
甲为报复乙,在网络上发帖称"乙曾因贪污被判刑"(实则乙从未犯罪),并附上伪造的判决书图片,导致乙被单位停职调查。
丙捏造丁与多名同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细节,制作成PDF文件在公司内部群传播。
特点:编造了具体的虚假"事实"并进行传播。
交叉/竞合情况:
如果行为既包含捏造虚假事实(如编造嫖娼史),又使用了极其下流的语言进行传播,可能同时触犯两罪。实践中,通常根据主要特征择一重处,或综合评价为"侮辱诽谤"行为。
共同的"告诉才处理"及其例外
两罪均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一般需要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例外情形(转为公诉案件):
如果侮辱、诽谤行为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公安机关可以主动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司法解释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通常包括:
1. 引发群体性事件。
2. 引发公共秩序混乱。
3. 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4. 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5. 在信息网络上诽谤他人,同时散布淫秽、暴力等信息。
6. 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总结
侮辱重在"怎么骂"(方式贬损),诽谤重在"骂什么"(内容虚假)。
二者都严重侵害公民的人格权利,但在具体认定时,虚假事实的"捏造"与"散布"是区分诽谤与侮辱的关键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