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进群众的门槛,更要走进群众的心坎
——检察机关联合各方力量救助精神病人的背后
5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制定社会救助法。不仅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关注这部法律,检察人员同样非常关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提升救助质效,需要调动社会力量、疏通关键环节、建立帮扶链条,也需要相关法律支持。这部法律能够解决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促进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衔接更加顺畅。”
当前,检察机关在主题教育中把“办实事、解民忧”作为重要任务,重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记者前段时间采访了解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的一个案件,可以作为检察机关汇聚社会力量加强救助工作的生动注脚。
2022年10月,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谢共祥收到一条救助线索:该院在审查一起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宁宁(化名)患有精神分裂症,不仅没有收入来源,甚至无法正常看护不满一岁的儿子。谢共祥和办案组成员马上前往宁宁家核实情况。
“案发后,被害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病情进一步加重。”谢共祥告诉记者,办案组总结了被害人面临的三大困难:家中无直系亲属可以承担抚养责任,家庭负担很重;其户籍不在本地,孩子尚未落户,村里无法开展相应帮扶;送医院诊疗存在治疗费用没着落、无人照顾孩子的问题。
随后,赣榆区检察院为宁宁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在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该院依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多元救助大格局,协调公安、民政、妇联、卫健等部门,为下一步开展多元救助打好基础。在连云港市委驻赣榆区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的支持下,今年4月,宁宁将户籍迁回原籍,民政部门也将其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连云港市委驻赣榆区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副队长、赣榆区政府党组成员孙佑祥接受采访时表示:“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尤其是精神病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并与我们乡村振兴部门对接,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投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自觉与检察自觉。”
近日,谢共祥再次前往当地康复医院看望宁宁,发现宁宁病情逐渐稳定,他安心不少。“虽然宁宁患病时间较长,但经过治疗,她的语言表达、生活自理能力逐渐好转。”主治医生卢冬梅告诉记者,即便如此,宁宁的未来仍面临着诸多问题,最终治疗效果如何,何时能够出院,出院后有无亲友看护等精神病人生活自理、社会化问题,仍需各方介入。
救助困难群众是检察工作的必要延伸,与妇联协同开展救助,能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赣榆区妇联主席仲翠告诉记者,通过和检察机关共同对宁宁开展帮扶救助,他们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时刻把为民司法放在首位。
“检察机关用实际工作证明,他们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此前区检察院移送的包括宁宁在内的5户困难妇女线索,经核实后已全部纳入我们妇联‘一户一策’关爱计划。我们将与检察院加强协作配合,制定精准帮扶方案,切实解决她们在医疗、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仲翠说。
救助工作需要调动社会力量、衔接更多部门、花费更多时间、付出更多耐心。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检察官赵景川告诉记者,在主题教育中,自己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学习,以及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必读书目,对为民司法有了更深的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迈进群众的门槛容易,走进群众的心坎不易。通过前一轮的实地调研,我们发现救助精神病人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对此,我们提出深化‘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机制,司法救助工作也将以此为契机,持续下真功夫解决真问题。”赵景川说。
来源: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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